近期,歐盟委員會的生態(tài)設計指令法規(guī)委員會對定向燈(家用及專用定向燈)和所有LED燈以及相關設備的條例草案展開討論,其中燈和燈具的強制性CE認證又更新了相關ErP指令:包括1194/2012/EC指令 (定向性燈泡,LED燈泡和其它相關設備) 和874/2012/EC指令 (歐盟生態(tài)設計針對燈泡和燈具能效標簽的指令)。
適用的產品范圍將包括:
(1) 定向緊湊型熒光節(jié)能燈(CFL);
(2) 其它定向燈(除了LED燈、CFL燈和高壓氣體放電燈);
(3) 無方向燈泡和定向LED燈泡;
(4) 安裝在光源和主供電之間的燈具控制器設備(不含鎮(zhèn)流器、熒光燈具和高壓氣體放電燈具)。
具體要求的實施時間分為三個階段:
第一階段開始于2013年9月1日;
第二階段開始于2014年9月1日;
第三階段開始于2016年9月1日。
此舉將對進入歐洲市場的照明產品提出更加嚴格的能效要求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