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25日,(EC)No 122/2009指令《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關于燃料效率和其他必要參數(shù)的輪胎標簽指令》獲準通過,該指令在2009年12月22日的歐盟政府公報上正式 公布。2012年11月1日起,輪胎制造商需要對產(chǎn)品的三個關鍵指標進行測試,按照測試結(jié)果援引附件I的標準進行判定,確認相應級別,同時制作符合規(guī)定尺 寸的標簽,在標簽上標注。 ? 歐盟輪胎標簽指令適用范圍 ? 包括歐盟機動車輛通用安全法規(guī)定的: C1(轎車輪胎)、 C2(輕型車輛輪胎)、 C3(重型車輛輪胎)。 ? 歐盟輪胎標簽指令三個關鍵指標 ? ●燃油效率等級 ●濕地抓著性能 ●外部滾動噪聲參數(shù) 該標簽將輪胎效率等級按最佳到最差以綠“A”直至紅“G”標志標識。為更好地推動節(jié)油輪胎,歐盟各國將允許對至少達到C 類等級的輪胎實施財政獎勵。 ? 測試程序要求 ? ●燃油效率等級 ?
該參數(shù)必須按照法規(guī)附件I中列出的等級指標進行判定、按照聯(lián)合國歐洲經(jīng)濟委員會(UNECE)117號法規(guī)及(EC)No 1222/2009的修訂指令(EU)No 1235/2011進行測試
●濕地抓著性能
對于C1輪胎,按照(EC)No 1222/2009的修訂條例(EU) No 228/2011——C1輪胎的潮濕地面抓地力測試方法測試
對于C2和C3輪胎,按照(EC)No 1222/2009的修訂條例(EU)No 1235/2011有關于濕地防滑等級輪胎,測量滾動阻力和核查程序(可參見ISO 15222-2011標準)測試
●外部滾動噪聲參數(shù)
須按照UNECE 117號法規(guī)進行測試


